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20-02-06 16:18:09
发布公告,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约750亿美元进口商品的加征关税措施,自2020年2月14日13时01分起,2019年9月1日起已加征10%关税的商品,加征税率调整为5%;已加征5%关税的商品,加征税率调整为2.5%。除上述措施外,其他对美加征关税措施继续按规定执行。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继续开展。
税委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中方希望,双方能够遵守协议约定,努力落实好协议相关内容,增强市场信心,推动双边经贸关系发展,促进世界经济增长。下一步调整,主要取决于中美经贸形势发展变化。中方希望,与美方一道朝着最终取消全部加征关税的方向努力。
对750亿美元美商品下调加征税率
此次关税的调整,源起半年前。2019年8月23日,我国对美实施第三轮关税反制,发布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三批)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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