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发布于 2020-01-13 06:41:39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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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根据《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同期标的指数累计报酬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②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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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收益发放办法
本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将本基金收益分配的款项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2020年1月21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金额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2020年1月22日领取现金红利。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其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确认后即将其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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