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治坚 发布于 2020-01-02 09:19:00
老王给我的印象很深。不是因为他有钱,而是因为他特能省。我们第一次见面吃饭,我说我请客,结果点菜点到一半,他硬是让我别再点了。说吃不掉,浪费,吃到7分饱就够。
老王在30多年前从马来西亚来新加坡。来的时候,身无分文。从公司里的小职员做起,创办了自己的软件公司。大约10年前,他把公司以3000万美元的价格卖掉,然后自己又开了一家咨询公司。
老王其实不缺钱,但他闲不住,说宁愿每天来上班,也比混吃等死强。他的独子在英国上大学。如果不工作的话,每天在家里和老婆大眼瞪小眼,更难受。
老王开着一辆又脏又破的尼桑。我经常揶揄老王:你那么有钱,怎么还开辆破尼桑?至少买辆宝马嘛,这才符合你的老板形象。
老王总会撇撇嘴,有点不屑的说:四个轮子,能动就好。
老王的穿着,倒是和那辆破尼桑很般配。他平时总穿着一件T恤和牛仔裤,手上戴着一块很普通的卡西欧,脚上一双纽巴伦。看他一身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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