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19-12-24 09:42:38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一则判决书,揭开了湖南蓝山农商行旗下支行的乱象。
判决文书显示,出生于1988年11月的唐某军,在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担任蓝山农商行大洞支行副行长(主持全盘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反相关规定,向17名借款人发放贷款697万元,至今尚有382万元未收回。
同时,唐某军还利用蓝山农商行大洞支行副行长职务便利,挪用客户归还的本息32万元不入账,归个人使用超过3个月未还。
最终,唐某军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和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5万元。
27岁走马上任副行长
据了解,湖南蓝山农商行前身为蓝山县农信社,以服务三农、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2013年12月25日,湖南省蓝山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开业,成为湖南省第26家、永州第4家开业的县级农村商业银行。
据最新数据,蓝山农商行有27家营业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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