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19-12-22 18:02:08
各种ETC开卡优惠纷至沓来,也俨然成了各家银行的重点推广对象。因此,有银行员工也看到了“商机”。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2018年10月,遵义地区外包人员即被告人穆某某发现办理ETC信用卡的人员较多,有利可图,遂与贵阳银行遵义分行员工肖某某商量,由肖某某帮助审核通过信用卡,其按办理信用卡额度3%-5%给肖某某返点。
最终,法院认为,被告人穆某某为获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告人肖某某利用其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里应外合,员工受贿
据判决书显示,2018年10月26日至12月4日期间,穆某某通过微信和支付宝支付给肖某某好处费共计人民币约8.51万元。
穆某某与肖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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