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 发布于 2019-12-07 16:49:31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沈述红 继11月8日证监会正式启动扩大股票股指期权试点工作后,相关交易试点规则正式亮相!
12月7日,深交所正式发布与股票期权业务相关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等10项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指南》等4项指南,即日起实施。
“股票期权业务规则及指南发布后,深交所将正式启动期权经营机构交易权限开通、结算参与人账户开立及投资者开户等工作,并发布做市商名单。”深交所相关负责人称。
上述规则及指南内容涵盖合约管理、交易与行权、风险控制、交易监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做市商管理等事项,对组合策略、组合行权、做市商双边报价、便利投资者开户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大宗交易、证券保证金等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为未来业务创新预留空间。
在期权试点初期收费上,深交所做出如下规定:期权交易经手费为每张1.3元;暂免收取卖出开仓交易(含备兑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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