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中国网 发布于 2019-11-09 13:50:35
去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曾在《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要求,新建“能量型车用动力电池单体比能量应不低于300Wh/kg,系统比能量应不低于220Wh/kg”,该要求在征求意见阶段颇受争议,随后在正式文件中被删除。近日,发改委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再次提及,不过,这次是鼓励,而非强制要求。
11月6日,发改委修订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以下简称《目录(2019年本)》),《目录(2019年本)》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组成。动力电池多个项目被列为鼓励类项目。其中,就包括能量密度高于300Wh/kg,循环寿命≥1800 次的高安全性能量型动力电池单体项目。
图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内容截图
300Wh/kg强制要求曾备受争议
2018年5月,发改委《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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