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 发布于 2019-11-08 17:27:12
华夏时报(chinatimes.net.cn)记者吕方锐 陈锋 北京报道
因所属煤矿的煤炭储量高达1亿吨,陕西榆林市常乐堡矿业有限公司(下称“常乐堡矿业”)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由此引发的纠纷格外引人关注。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是否有效,意味着新、旧法定代表人谁将控制公司资产。变更的背后是两方人马对价值数百亿元矿产的争夺。
公司股东高海燕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8年12月作出一审判决,原陕西省工商局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存缺乏依据,变更登记应予以撤销。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谢和平胜诉。
11月4日,北京市高院二审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确认了谢和平胜诉结果。北京市高院认为,内地尚未全盘认可和执行香港法院判决,两地相关文件也未生效,原陕西省工商局依据香港法院相关材料进行变更登记不妥。
高海燕表示,尚未收到案件申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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