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客户端 发布于 2019-11-05 08:34:35
,现面向各市场参与主体公开征求意见。
《细则》共8章,第一章“总则”,明确《细则》制定的依据、适用范围、参与主体等;第二章“账户管理”,明确交易型基金证券账户、资金账户的相关规定;第三章“基金份额认购”,明确了交易型基金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组合证券认购、募集失败协助返还等相关规定;第四章“登记存管”,明确了交易型基金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分红派息等相关规定;第五章“清算交收及违约处理”,明确了交易型基金的净额结算、逐笔全额结算、代收代付等交收方式及违约处理;第六章“场外实物申购赎回”,明确了通过场外实物方式参与申购赎回的相关规定;第七章“风险管理”,明确了交易型基金相关风险管理措施;第八章“附则”,主要规定了交易型基金登记结算服务费及不可抗力下的免责条款,同时规定了《细则》所涉术语、实施及生效时间等。
据悉,《细则》原则上由沪、深两市ETF细则合并形成,以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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