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HI财经 发布于 2019-10-22 13:37:28
“互联网金融公司都会涉及催收业务。各个公司选择的路径不同,有些互金公司会把催收放在公司体内,有些互金公司出于风险隔离的考虑,会在互金公司体外设立催收公司,一般设立在体外的催收公司与互金公司主体表面上没有资金和股权关系往来。”有着多年从业经验的互联网金融公司高管告诉新京报记者。10月21日晚间,杭州公安官方微博消息称,51信用卡委托外包催收公司冒充国家机关,采取恐吓、滋扰等软暴力手段催收债务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等犯罪,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51信用卡已于10月21日下午一点五十分短暂停牌,停牌前,51信用卡股价大跌34.69%,市值蒸发超10亿港元。10月22日下午一点恢复交易,开盘股价大涨19.77%,截至发稿,收于2.12港元/股。一石激起千层浪,在资本市场,“催债”江湖再次被推到聚光灯下。
职工薪酬支出巨大 “催债第一股”一诺银华登陆新三板前持续亏损2015年12月28日,一诺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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