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19-10-16 17:54:40
中国基金报记者凌云
2017年末,在广州市的反腐风暴中,广汽集团昔日的三名高管曾在8个月内先后“落马”。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落马”高管之一陆志峰之妻刘某的受贿刑事判决书。据披露,夫妻二人仅收受他人赠送的房产就多达5套,其中一套还是陆志峰同父异母的弟弟行贿所赠。
经法院审理查明,陆志峰在任期间由刘某经手收受他人所贿送的房产及车位,总价值人民币约1627.37万元。陆志峰之妻因此获刑三年,并处罚金400万元。
在判决书中,案件关键人物——行贿者胡某、受贿者陆志峰及妻子刘某的证词,还原了陆志峰夫妇的受贿过程。
关照拿下汽车代理权隐形持股30%
2001年,胡某成立了中山合众公司,专门从事汽车销售业务,并向陆志峰表达了想做广州本田销售代理的愿望。在陆志峰的关照下,中山合众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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