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债看市 发布于 2019-10-12 14:33:10
两个月前,700亿资产“钾肥之王”因439万欠款,被债权人告上法庭申请破产重整,如今法院已经受理,这导致其旗下未到期债券提前到期,由于未能兑付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01提前到期未兑付2019年9月30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盐湖股份(000792.SZ)的重整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停止计息。因此“15盐湖MTN001”、“16青海盐湖MTN001”于2019年9月30日到期并停止计息,但目前“15盐湖MTN001”、“16青海盐湖MTN001”本金及剩余利息尚未兑付,已经构成实质性违约。值得注意的是,这是盐湖股份历史上首次债券违约。小债看市统计,这两只违约债券余额合计为35亿元,本应于2022年6月和2021年6月到期。比较蹊跷的是,盐湖股份还有一只存续未到期债券“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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