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不二牛 发布于 2019-09-17 18:19:54
近日,裁判文书网的一则判决书,将原长城证券金融研究所的所长与原泰信基金旗下的一位基金经理联系在了一起。
判决书显示,原泰信基金经理袁某明知区志航(原长城证券金融研究所所长)违规买卖股票,仍使用其负责管理的泰信先行基金买卖区志航推荐的股票,并将泰信先行基金的相应股票投资决策、交易等未公开信息反馈给区志航。
而区志航则利用从袁某处获取的上述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使用其控制的"陆某某"、"杨某某"、"陈某2"名下证券账户,先于、同步于或稍晚于泰信先行基金买卖相同股票共计79只,趋同交易金额人民币(以下币种均同)2.81亿余元,非法获利324.03万余元。
趋同交易2.81亿元获利324万元
具体先从判决书来看,2012年6月至2016年3月间,区志航利用担任长城证券证券研究员,受公司委派为泰信基金公司提供证券研究咨询的职务便利,长期向时任泰信基金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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