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投资基金业协会 发布于 2019-08-27 19:19:29
最近,投资者适当性频繁刷屏。在整个资管市场不断强化适当性管理的大环境下,私募管理人无论如何都无法回避这一流程操作,这对大家日常展业行为的合规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由法院判决案例出发,为大家系统梳理以下几个问题:1、私募管理人典型的适当性违规行为2、投资者适当性自查,应该查什么今天,私募人的朋友圈都被”客户近百万买基金巨亏57万,代销银行被判全赔,还另付利息“的新闻刷屏了。看到这个司法判决案例,大家可能才忽然意识到:投资者适当性原来这么重要!
1事件回顾
北京海淀区王女士称,自2010年以来一直通过建行恩济支行购买其发行的理财产品。由于王女士收入不高,风险承受能力较低,故一直明确要求只购买保本型且为建行恩济支行发行的理财产品。2015年6月2日,建行理财经理主动向王女士推销一款产品,并要求她到建行恩济支行营业厅办理。王女士称,出于对建行恩济支行的信任,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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