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 发布于 2019-08-26 19:17:54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今日在北京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这是药品管理法18年来的首次全面修改。修改中一系列修改回应了相关热点问题。如与修改前相比,进口国内未批的境外合法新药不再按假药论处。谈及新法的出台,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沛说,下一步国家药监局将全面落实药品管理法的要求,完善鼓励创新的具体举措,继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切实保障民众用药可及。
网售“解禁”
新版药品管理法重新划定了网络禁售的药品范围,包括: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多种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禁止网络销售。而此前争论较多的处方药,则并未纳入禁售范围。
在审议中,这一条款引起激烈争论。有观点认为,网上医疗诊断日益成熟,不应完全封死网上销售处方药;也有人认为,允许网络销售处方药是便民的必要举措,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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