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杂志 发布于 2019-08-16 20:46:18
作者|张明益 何兆烽 杨淑娟文章|本文将刊于《中国金融》 2019年第17期
2019年6月13日,在第十一届陆家嘴论坛开幕式上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谈到,将全面推进H股“全流通”改革,在次日证监会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H股“全流通”已具备全面推开的条件。
H股和H股全流通
H股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地在内地,在香港市场上市,供境外投资者认购和交易的股票。H股企业的股份被分为境外上市外资股和内资股两类股份。外资股在境外资本市场发行并流通;内资股基于目前法律,无法在境外资本市场发行并流通,只能在中国法人或自然人、合格国外机构投资者或战略投资者之间转让。
H股全流通,指的是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所持有的法人股及国有股等内资股,转化为H股交易在境外市场发行并流通。 由于H股内资股不能在境外市场发行并流通,会给企业和市场带来一些问题 (
点击阅读全文 )
→
免费下载App,立即成为ETF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