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不二牛 发布于 2019-08-23 22:56:21
近日,一位金融审判人员上诉建行北京恩济支行的判决引爆了资管圈!
大家都知道基金本质是受托理财,秉承的是“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原则,所以买了基金大家基本都盈亏自负。然而这起案子最大的特殊之处就在于,原告在建行购买基金亏钱后居然告到代销银行全额赔付,且一审二审直至最高院都是同样的判决结果。
看到这个案子,是不是很多投资亏钱的基民都蠢蠢欲动?然而,不少业内人士均表示,这个案件本身具有其独特性,不可能亏钱了就找银行全赔。那么,案件本身有哪些独特性?在购买基金的过程中,买卖双方应当注意哪些细节呢?理财不二牛(ID:buerniu5188)采访银行理财经理、基金销售渠道人士、基金分析师详细分析该案件及其影响。
原告获胜的四大要点
从表面上看,事情经过其实很简单,北京海淀区的王女士2015年6月在建行恩济支行购买了96.6万元的深圳某基金公司中证军工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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