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19-08-17 08:50:20
投资者肖某一直以为自己的两融账户佣金率,是跟营业部协商好的万三。但在进行交易一年多后突然发现,自己始终被按照千一的比例收取佣金,一气之下起诉营业部,要求返还多收的96.55万元佣金。
8月12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这份股民与营业部合同纠纷案的一审判决结果,肖某败诉。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无论是佣金的最初约定还是后续佣金的调整,都应当以双方确认的《融资融券佣金收费协议书》(约定佣金1‰)为准,不能仅以被告业务员的口头承诺作为双方合意的事实基础。肖某称协议中收费比例内容系被告业务员事后补填,但并无证据予以证明。因此,肖某主张被告退还超额收取的交易佣金,缺乏合同依据及法律根据,法院难以支持。
股民:说好万三佣金,结果被多收近百万佣金
2017年4月下旬,70后股民肖某来到招商证券北京光明路证券营业部,想要开个两融账户。然而营业部业务员赵某告诉他,必须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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