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全媒体 发布于 2019-08-06 15:40:33
法制日报-法人网8月6日讯(全媒体记者李硕秋)通过虚假评估抵押,套取银行贷款,再经过民事诉讼,规避刑事追责,造成银行“不良贷款”。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宁农商行)的数亿资金被此招术屡屡得手。日前,广东省普宁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人和普宁农商行有关负责人均向记者透漏,涉案有关人员已涉嫌刑事犯罪,正由广东省警方立案调查。
公开信息显示,普宁农商行前身是普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6年3月18日转制成立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目前,该行在普宁地区有118个营业网点,各项存款余额在去年底突破200亿元,位列广东揭阳地区农合机构之首,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然而,转制前遗留的系列巨额“不良贷款”案,至今未能执行终结。
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获悉:2016年以来,广东普宁农商行起诉客户拖欠借款的合同纠纷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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