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案审 发布于 2019-08-01 11:42:38
一、连续交易操纵的争议与司法意见(一)“优势信息”之认定及其范围关于“优势信息”的范围,由于没有明确的标准,此问题一直存在争议,而争议的焦点在于“信息优势”是否以内幕信息为限。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尚未公开的且可能影响证券市场价格的重大信息,具有重大性、真实性和未公开性。第一,内幕信息具有重大性。根据《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行为认定指引(试行)》第9条的规定,常情况下,有关信息(内幕信息)一旦公开,公司证券的交易价格在一段时期内与市场指数或相关分类指数发生显著偏离,或者致使大盘指数发生显著波动。第二,内幕信息具有真实性。尽管内幕信息是否以真实为必须仍存在争论,但不可否认的是利用真实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也是刑法打击的重点。第三,内幕信息具有未公开性,即相关信息仅由上市公司内部的少数人员掌握,尚未被证券市场的相关投资者知悉。肯定说从信息的重要性以及信息对市场的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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