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19-03-01 23:13:24
中国基金报记者 李树超
新设基金公司总经理、督察长,需具备一定的公募基金管理经验或证券资产管理经验,且至少1人有公募基金管理从业经历;拟任总经理需具备5年以上的公募基金管理经验或证券资产管理经验;拟任督察长需具备5年以上的资产管理合规风控管理经验;拟任总经理、督察长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原则上2年内不得离职……
为进一步强化新设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督察长的胜任能力,新设基金管理公司拟任总经理、督察长任职资格发生了重大变化。从证监会官网数据来看,目前仍在排队候批的有39家拟成立公募基金管理人,这些拟新设公募的总经理、督察长的任职资格将更为严格。
证监会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公开
3月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为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审核工作透明度,切实维护公众和市场的知情权、监督权,证监会扎实推进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行政许可公开工 (
点击阅读全文 )
→
免费下载App,立即成为ETF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