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21-01-09 00:16:29
中国基金报记者 吴君
新年伊始,近16万亿的私募基金行业迎来了重磅新规落地。
1月8日晚间,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简称《规定》),共十四条,形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等主体的“十不得”禁止性要求。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经营范围,并实行新老划断;二是优化对集团化私募基金管理人监管,实现扶优限劣;三是重申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四是明确私募基金财产投资要求;五是强化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等主体规范要求,规范开展关联交易;六是明确法律责任和过渡期安排。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已登记管理人2.46万家,已备案私募基金9.68万只,管理规模15.97万亿元。基金君发现,此次正式稿相比去年9月11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在多个方面更加完善,增加了将资管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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