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21-01-02 16:48:34
负责收购深圳泡某思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泡某思志”)100%股权项目。
顺某九合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周某负责工作。任子行同时聘请国信证券负责尽职调查、重组材料和上报证监会审核等工作。彼时,国信证券委派马某锋和职工姚某负责此项工作。
收购过程中,任子行改为现金收购泡某思志,任子行与国信签订合同并约定付费170万元。2016年12月底,马某锋向任子行董事长景某提出要110万辛苦费,并告知姚某任子行答应给一些钱。
在完成收购后,任子行董事长景某给付110万元现金并委托周某交马某锋。2017年1月,马某锋在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的周某办公室收受现金110万元,收款时周某和马某锋二人在场。马某锋拿钱后随即给予姚某20万元,余款90万自己使用。
2019年10月姚某自首并退赃20万元;2019年11月马某锋自首并退赃90万元。国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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