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20-12-22 11:48:24
。根据该《通知》,中金公司、光大证券、中信建投、华泰证券、国信证券共5家券商,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调查评估后,被允许可独立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上述名单中有券商向记者证实了该《通知》的真实性。
《通知》称,上述5家券商应持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人才培育,规范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在切实尽职履责的基础上,积极发挥业务创新能力,促进金融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业内人士介绍,获得独立主承资格意味着未来在银行间市场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时,无需再找银行联席主承销。一名未获该资格的华东券商债券人士表示,虽然公司没有银行间独立主承资格,但对公司业务开展影响不大,寻找银行联席主承销并非难事。
券商在银行间市场获主承资格早在2005年开始,彼时经市场成员评议推荐,人民银行认可后,有2家券商获得主承销商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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