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发布于 2020-11-19 18: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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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福晟”)11月19日公告称,公司应于今日支付18福晟02本金及利息共计6.31亿元。截至公告出具日,尚未支付利息及回售本金。
图片。到了2020年,榜单仍在,“大佬”已无名。
“爆雷”不意外
公告显示,18福晟02是福建福晟公开发行的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发行规模10亿元,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为中泰证券。按照约定,福建福晟应于11月19日支付该债券已登记回售的债券本金和2019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18日期间的利息。截至18福晟02撤销回售登记截止日,已登记回售本金合计5.52亿元,11月19日应支付6.31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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