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20-11-11 19:10:25
中国基金报记者 楚深
面对“朋友”2000万元的贷款请托,即便贷款人并不符合要求,银行分行副行长在一周内想到了“妙计”,成功放款。
而与此同时,这位副行长对“朋友”毫不手软,收取的利息高达年化42%,赚取息差200多万元。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本案的二审判决。
公司并不需要贷款
银行分行副行长“送来”2000万元?1970年出生的朱某容,原是平安银行荆州分行副行长。据他供述,2012年下半年开始,他在平安银行荆州分行任职,先任营业部总经理,之后就任分管公司业务的副行长。法院一审查明,2014年上半年,朱某容在担任平安银行荆州分行副行长期间,张某彪、季某文因自身无法从银行获取贷款,于是请托朱某容帮忙借款。请托是在朱某容办公室发生的。季某文表示,2014年,因为个人差钱,他就找到了朱某容,见面后表达了想借款1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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