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0-11-07 09:48:14
为了一时贪念逃亡21年,彻底葬送金融职业生涯,这到底是怎样的一笔糊涂账?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起原君安证券员工的职务侵占判决书,剧情颇为悲惨。早在1997-1998年间,作为营业部B股主管兼柜台主管,被告人吕某东擅自挪用客户资金144万余元,用于自行炒股。在被公司发现并报案后,1998年8月吕某东以请假为由逃匿。21年后,吕某东主动前往普宁市公安局下辖派出所自首。
从时间线上不难看出,吕某东逃亡的21年,正是资本市场和证券行业蓬勃发展的21年。而正是在1998年,“君安事件”东窗事发,次年国泰证券与君安证券合并成为当时国内最大的证券公司。吕某东就职的君安证券北京营业部,也已更名为国泰君安北京金融街证券营业部。
由于吕某东的自首及退还部分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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