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0-11-05 17:09:37
借名买房,房子应该算谁的?广州市白云区法院最近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
本应是相亲相爱的姐弟两人,却因“借名买房”一事对簿公堂。姐姐认为房子是她买的,只是借了弟弟的名字,弟弟认为房子就是自己的,是父母为其购买的,那“借名买房”的事情真实有效吗?房屋的所有权又归谁呢?法律对此又是如何界定的呢?
弟弟的名字,姐姐的钱
阿梅与阿荣是姐弟。2008年,已经有两套房的阿梅看中白云区某小区的一套房,便以现金方式向前业主支付了定金4.37万元。
阿梅表示,因当时弟弟阿荣刚参加工作,且是集体户口,经与父母、阿荣商量之后认为以阿荣的名字购买房子,既可以解决弟弟落户、后续结婚生子问题,又可以解决因限购政策无购房资格问题。
于是,在口头征得阿荣同意后,由阿荣与前业主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购房款为82万元。
2010年9月,房产过户登记至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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