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女记者部落 发布于 2020-11-03 18:18:55
图片。该条例除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精饮料外,还要求酒精饮料、碳酸饮料的销售者应当在货架或者柜台上设置符合标准的健康损害提示标识。如果商家不设置相关标识,则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罚款。
作为国内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规,该《健康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公开信息显示,由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已于200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该《通则》规定,在饮料酒包装上要有健康“警示语”或“劝说语”。如:“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酒后请勿驾驶”“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等。
深圳某大卖场已贴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精饮料的标识。
但设立明确法规,提示碳酸饮料存在健康损害风险的做法,在中国还是第一次。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界面新闻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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