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型ETF引领布局方向
三季度新成立 40 只股票指数基金,募集规模达 885 亿元。央企创新驱动、科技 主题等爆款产品助力 ETF 规模增长 530 亿元至 4869 亿元。主题基金表现亮眼, 绝大多数指数增强基金也录得了正超额收益。
三季度新成立 40 只股票指数基金,募集规模达 885 亿元。央企创新驱动、科技 主题等爆款产品助力 ETF 规模增长 530 亿元至 4869 亿元。主题基金表现亮眼, 绝大多数指数增强基金也录得了正超额收益。
产品布局:三季度新成立 40 只股票指数基金,募集规模合计 885 亿元。1) 从产品类型看,39 只为被动指数基金,1 只为增强指数基金;主题型指数基金 则主要集中于央企创新驱动和科技相关指数。2)从募集规模看,博时央企创 新驱动 ETF(167.35 亿元)、嘉实中证央企创新驱动 ETF(132.50 亿元)和 广发中证央企创新驱动 ETF(86.76 亿元)分别位列募集规模的前三名。3) 截至 2019 年 9 月 27 日,共有 221 只股票指数基金上报审批,其中被动指数 基金有 197 只,112 只已获批;增强指数基金 24 只,13 只已获批。
ETF 市场:1)考虑到普通场外基金三季度规模数据暂未公布,该部分我们主 要分析 A 股 ETF 的季度规模变化情况。截至 9 月 30 日,39 家基金公司管理 着 192 只 A 股 ETF,资产管理规模合计 4869.19 亿元,相比二季度 A 股 ETF 规模大幅增长 530 亿元,增幅达 12.21%。2)三季度 ETF 规模整体增长 530 亿元,其中主题 ETF 规模大幅增长 691 亿元,增幅高达 85%。3)南方中证 500ETF 成为规模最大的 ETF,净资产规模达到 437 亿元,华夏上证 50ETF 次之,净资产 417 亿元。且汇添富中证上海国企 ETF 成为三季度规模增长最 多的指数基金,共增长 35.43 亿元。
管理人格局:前 10 大 ETF 基金管理人规模集中度达 85%,略低于上季度。1) 截至三季度末,39 家 ETF 管理人中,管理规模前 10 名的基金公司指数基金 规模合计 4134.81 亿元,占所有 ETF 规模 85%,略低于 2019 年二季度的 89%。 2)从管理规模变化看,三季度 ETF 管理规模增长前三名的基金公司分别为博 时、汇添富和广发基金,分别增加 153 亿元、96 亿元和 93 亿元。
基金业绩:行业基金受指数拖累,多数指数增强基金获正超额收益。1)三季 度上证综指收涨 2.47%,其他 A 股指数涨跌互现。2)交易型被动指数基金中, ETF 和分级 B 涨多跌少,杠杆作用下,流动性较好的分级 B 最大涨幅达 27.06%。普通场外指数基金中,科技、医疗相关的指数基金表现较为突出, 而跌幅较大的指数基金多跟踪证券公司、有色金属、煤炭和钢铁等行业指数。 3)截至三季度末,共有 95 只指数增强基金,其中 46 只已完成建仓且二季度末规模大于 1 亿元。在这 46 只基金中有 43 只基金在三季度跑赢基准指数, 另有 26 只指数增强基金三季度年化超额收益超过 10%。
产品布局:三季度新成立 40 只股票指数基金,合计募集 885 亿元
2019 年三季度新成立 40 只指数基金(剔除 ETF 联接),募集规模合计 885.94 亿元。 从产品类型看,39 只为被动指数基金,1 只为增强指数基金;从指数类型看,27 只为 ETF, 13 只为普通开放式指数基金;从标的指数类型看,8 只为规模指数基金,23 只为主题指 数基金,4 只为策略指数基金,2 只为风格指数基金,另有 3 只行业指数基金。另一方面, 2019 年三季度 A 股指数基金有 4 只清盘。
从发行数量看,2019 年三季度发行的规模型指数基金中跟踪沪深 300 指数的基金数 量最多共 3 只,其次为创业板指数(2 只);主题型指数基金则主要集中于央企创新驱动和 科技相关的指数。从募集规模看,博时央企创新驱动 ETF(167.35 亿元)、嘉实中证央企 创新驱动 ETF(132.50 亿元)和广发中证央企创新驱动 ETF(86.76 亿元)分别位列募集 规模前三名。
截至 2019 年 9 月 27 日,共有 221 只股票指数基金上报审批。在上报募集审批的股票指数基金中,从产品类型看,被动指数基金有 197 只,其中 112 只已获批;增强指数基金 24 只,其中 13 只已获批。当前上报的增强指数基金里沪深 300、中证 500 和中证 1000 指数产品较为集中。从指数类型看,221 只股票指数基金中 ETF、ETF 联接、LOF 和普通 开放式基金分别有 117 只、58 只、8 只和 38 只,对应已获批的基金数量分别为 49 只、29 只、1 只和 17 只。详细名单请见附录表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