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市场即将迎来变革,因为监管部门拟调整开展这一业务的准入门槛。
这一规定来自于2004年制订《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上述标准存在两方面问题:
一是目前已获得托管资格的机构通常需要同时取得结算资格,以满足基金托管完整业务链条要求。因此,400亿元成为基金托管人事实上的从业基准线;
二是目前《托管办法》规定严重滞后。从成熟市场经验看,基金托管人通常均要求有较强的资本实力,20亿元的净资产要求,已不能有效保证申请人资产质量与抗风险能力,标准显著偏低。
同时,外国银行在华分行开展基金托管业务,可能涉及数据跨境流动问题。为此,拟在《托管办法》中明确:一是基金托管人应当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保护基金业务数据及投资者信息安全,防范信息泄露与损毁。除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机构、个人提供基金业务数据及投资者信息;二是要求外国银行在华分行申请基金托管资格时,提交与总行之间系统隔离、访问控制、信息隔离等安全保障制度及措施,以及规范数据跨境流动管理的说明文件。
又一"魔鬼"释放!这类投资者注意了,天然气负价格要来了!切勿重演原油宝惨案,银行账户持仓风险加大
不得用于购房炒股!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个人消费信贷上限20万,合作机构设负面清单
超配A股!国际大行再度公开"表白",外资一季度新进226股!央行也在放大招,外资正虎视眈眈中国资产
券商中国是证券市场权威媒体《证券时报》旗下新媒体,券商中国对该平台所刊载的原创内容享有著作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否则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