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21-01-04 00:01:06
宣布启动对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三家电信运营商(以下简称“三家公司”)的摘牌程序。中国证监会对此有何看法?
答:我们注意到了这一情况。三家中国公司发行美国存托凭证(ADR)并在纽交所上市已经接近或超过二十年,一直遵守美国证券市场规则和监管要求,受到全球投资者的普遍认可。纽交所直接公告启动对三家公司的摘牌程序,是由美国政府针对所谓“中共涉军企业”的行政命令引发的。美方出于政治目的实施行政命令,完全无视相关公司实际情况和全球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规则和秩序。
三家公司拥有庞大用户基础,基本面稳定,在全球电信服务行业中具有重要影响力。其ADR总体规模不大,合计市值不到200亿元人民币,在三家公司总股本中的占比最大只占2.2%,其中中国电信只有约8亿元人民币,中国联通只有约12亿元人民币。流动性不足,交易量很小,融资功能缺失,即便摘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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