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20-12-23 20:03:13
中国基金报记者 李树超 公告提前结束募集又宣布发行失败,实际募集期只有4天——近日,沪上一家基金公司旗下二级债基发布基金合同不能生效的公告,成为今年首只“闪电”发行失败的基金。多位行业人士认为,这一现象可能是机构资金爽约所致。 数据显示,在今年债基收益低迷且信用债违约冲击下,全年清盘和发行失败的债基数量都位居各类型产品之首。 募集4天即宣告发行失败 12月22日,沪上一家基金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旗下一只二级债基于2020年9月28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注册,并于12月15日开始募集,于12月18日结束募集。因基金未能满足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备案的条件,故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该基金原定募集期限为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该基金曾于12月19日发布公告称,基金募集期提前至12月18日结束募集,自12月19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然而,在12月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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