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20-12-19 13:04:49
无法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特定报告的情况。 《外国公司问责法案》由共和党参议员John Kennedy和民主党参议员Chris Van Hollen于2019年提交,并在2020年5月23日在参议院投票通过。该法案将适用于所有在美上市的外国公司。随后在12月3日,美国众议院也以大比例赞成票通过该法案。但由于法案中有多个条款明显针对中国赴美上市公司,因此也引起中国监管机构的不满。 中国证监会在今年5月和12月,已经先后两次正式表态,坚决反对将证券监管政治化的做法。中国证监会认为,以这些规定强制中国公司从美国证券市场退市,将对美国投资者利益乃至全球投资者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期待双方监管机构本着相互尊重的原则,就具体方案开展磋商,通过对话解决分歧,切实推进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共同为跨境上市企业营造良好的监管环境。 根据此前美中经济与安全审议委员会10月发布的一份文件显示,截至2020年10月2日,中国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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